• 005253955/2017-00136
  • 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财政,收入,支出,部门决算
  • 2017-09-19
  • 2017-09-19
上街区社会保险局2016年决算公开说明及附表

                                                      郑州市上街区社会保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郑州市上街区社会保险局主要部门职能是负责为社会提供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等保险费的征缴、发放和管理。由办公室、基金财务科、信息管理科、社会保险征缴科、社会保险待遇科、社会保险关系科、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医保中心8个科室组成。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上街区社保局收入总计3103.12万元,支出总计3104.9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207%,支出增加207%。主要原因是2016年3月份以后,因机构改革,我区医保中心与我局合并,工作人员增多,工作任务加大,导致经费增多。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03.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3.12万元,占100%。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0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71万元,占32%;项目支出2113.26万元,占68%。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本年度共接待14批次,114人数,比上年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因2016年医保中心与我局整合以及我局五险合一上划市局垂直管理,上级部门来我局检查及调研比去年较为频繁。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共购置公务用车0辆,保有0量,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具及业务资料制作。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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