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8X/2017-00018
  • 上街区商务局
  • 财政资金,决算,部门决算
  • 2017-09-19
  • 2017-09-19
郑州市上街区商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和单位构成

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商务工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区相应的发展规划及措施。

(二)研究拟订全区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招商和项目推进;推动全区外资、外贸、外经工作的协同发展。

(三)负责权限内的外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和限额以上、限制投资、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

(四)拟订全区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对外贸易工作,服务和培育对外贸易企业,依法对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进行申报和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进出口机电产品招标规则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大众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业务。

(五)推进全区科技兴贸战略;负责服务贸易和承接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招商及项目促进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负责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的申报管理工作。

(六)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管理和监督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境外投资的管理和促进。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总体规划;拟订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及地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

(八)组织实施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加快物流业发展政策;负责全区物流体系节点的规划布局、建设和管理;培育和引进大型物流企业,推进物流体系认证,协调重点物流项目建设。

(九)拟订全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繁荣市场消费政策;组织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听证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十)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负责成品油、酒类、拍卖、典当、旧货流通、实物租赁、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交易、药品流通等特殊行业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和协调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按规定指导企业进出口的经营管理、国际贸易相关企业和境外经济组织驻上代表和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二)研究拟订会展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申报、指导以上街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等活动。

(十三)研究全区粮食市场动态,做好市场预测;承担辖区范围内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承担社会粮食行业管理、社会粮食经营统计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辖区社会粮油质量、计量标准和检测监督工作,推进辖区订单农业发展,参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促进粮食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十五) 组织指导全区政策性粮食和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轮换和管理工作;承担地方储备粮方面的宏观调控,维护全区粮食安全。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下属事业单位决算汇总。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经济运行科等3个科室;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上街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上街区粮食管理中心、上街区商贸管理稽查队。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商务局收入总计1153.8万元,支出总计1155.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63%,支出增加69%。主要原因是拨付中铝河南国贸申报省级碳阳极出口基地奖励资金200万元;2016年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有所增加。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8.1万元,占99.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09万元,占0.97%。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3万元,占54.91%;项目支出520.8万元,占45.09%;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6年支出预算数为1148.3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0.53%,原因是2016年商贸事物支出减少许多。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64万元,全年共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比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赴美国、加拿大对通航产业发展进行学习考察。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共购置公务用车0辆,保有0量,与上年持平;与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与预算数持平。

4.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本年度共接待16批次,32人数,比上年下降8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预算数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缩减办公经费。主要用于支出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工会经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此项无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4.经营收入:指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9.结余分配:指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上缴上级支出:指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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