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规定,目前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市财政局核定2019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33714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7981万元、专项债务99162万元。
截至2019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合计33068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2191万元、专项债务984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