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41/2021-00026
  • 郑州市上街区教育局
  • 应急
  • 2021-05-13
  • 2021-05-13
值班工作应急预案

上街区教育局值班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安全有序地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值班期间的值班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事故造成的人员或财产损失,特制定本方案。

一、值班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杨晓东

副组长: 王富贵  徐  飞  刘  超

成  员: 张文耀  时  代  李  磊  各值班人人员

值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值班室,由张文耀兼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值班办公室电话:68921047

二、应急通讯保障

1、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

2、值班室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在岗接听电话。

三、发生突发事件报告:

1.发生突发事件,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2.值班人员要做好相关记录、并协助值班领导处置突发事件。

3.带班领导和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必须接到通知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下一步工作指示,若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上街区教育系统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一)《上街区教育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分工》(附件二)开展工作。

4.应急领导小组接组长指导,根据事故情况。报告相关组织部门。

附件一:

上街区教育系统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附件二:

上街区教育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分工

 

                                郑州市上街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3日

 

上街区教育系统

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快速、及时处理重、特大校园(幼儿园)事故(险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险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街区行政区域内教育体育局所管辖范围内校园(幼儿园)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受伤50—100人,经济损失5000万—1亿元人民币以及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校园(幼儿园)事故(险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受伤100人以上,经济损失1亿元人民币以上以及可能造成特大影响的校园(幼儿园)事故。

二、危险目标的确定

(一)火灾:教职员工和学生(幼儿)的集体宿舍(公寓)及校园(幼儿园)大型室内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发生的火灾。

(二)食源性(水源性)中毒:教职员工和学生(幼儿)集体就餐(饮水)发生的急性中毒。

(三)房屋倒塌:学校(幼儿园)校舍(园舍)所发生的结构性倒塌。

(四)拥挤踩踏伤亡事故:学校(幼儿园)大型室内集体活动和上下楼梯时发生拥挤状况造成的伤亡事故。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由于实验使用或者存储不当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

全区教育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教育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积极配合区教育、应急管理、宣传、监察、公安、卫生、住建、自然资源、民政等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成立上街区教育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指导,按照本预案规定的分工与职责,在事故发生之前,落实教育系统各项安全准备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杨晓东  

副组长  王富贵  徐  飞   刘  超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综治科,办公室主任由综治科科长邓志超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区教育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在全区教育系统调派救援人员、设备、物资工作以及事故后归还物资、设备或给予补偿,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做好重特大事故的信息采信和报送工作。

为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层层分解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明确职责,落实到各科室,形成安全工作的管理网络。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各自的分工,制定相关的安全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指导,督促检查,使基层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有序地开展。(各科室分工见附件1)

四、机构职责

(一)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协调、处理措施。

(三)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物资的疏散工作。

(四)积极参与、配合市教育局、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认真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六)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七)适时向市教育局、区政府报告抢险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

(八)积极搞好与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警二大队、交通局、安监局、质检局、卫生局、环保局、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五、事故报告

(一)发生事故的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报告区教体局办公室(电话:68921047)。

    (二)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区教体局。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6、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四)区教体局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报告,同时报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并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迅速请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

六、对策和措施

(一)成立教育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小分队(小分队成员名单详见附件2),负责救援工作。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区教体局安监科(或局办公室)接到重特大事故的报告,必须立即报告区教体局领导,立即启动预案并开展工作,同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及郑州市教育局。

(三)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幼儿园党政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全体师生进行疏散工作,把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请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五)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六)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七)当遇到险情时,现场指挥员应沉着、冷静、果断作出正确的判断,科学地组织抢险救援人员进行抢险救灾,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八)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事故单位要认真做好现场保护工作,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不得擅自移动现场物品、设施、设备。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并制定和完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开展相应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覆盖全区教育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网络,切实做好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各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要时时讲安全,处处保安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完善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监控制度、登记建档制度,建立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月报制度。    

(三)各学校、幼儿园领导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确保教育的一方平安。

 

上街区教育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分工

 

一、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由局长杨晓东任组长、局办公室、综治科人员为组员,全面负责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指挥、协调、救援等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配合进行相关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通讯联络组

由党组副书记王富贵任组长,局办公室人员为组员,负责情况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科室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抢救处置情况。

三、物资保障组

由副局长徐飞任组长,计财科、基建科人员为组员,负责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等抢救物品的及时供应。

四、医疗救护组

由副局长刘超任组长,体卫艺科、教育科人员为组员,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及情绪安抚工作。

五、警戒保卫组

由副局长徐飞任组长, 综治科人员为组员,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引导救援车辆,劝离围观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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