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我委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成的损失,并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根据《上街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同时加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的安全工作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上街区发改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负责领导、协调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工作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办公室设在节能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并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助工作,各科室、委属各单位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部署统一开展工作。
总 指 挥:何乾坤
副总指挥:樊 克
成 员:巨 佳 巨 博 李召辉 李斐然
三、主要职责
(一)遵照上级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命令,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各科室抽调人员并配备抢险救灾工具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现场救援工作。
(二)负责督促各科室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和装备。
(三)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勘察、核实,并及时统计上报。
(四)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受灾单位现场管理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四、预警预防机制
加强与过境我区的油气长输管道业主沟通联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区安委会和区政府。
五、灾后处置方案
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灾情发生的地点和灾情大小,做好各项应急救灾工作。
(一)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灾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等情况。救治伤员,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把伤员运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二)根据灾情需求或领导指示,安排救灾款物。
(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平时应急方案
(一)加强对委全体员工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公民自救和互救能力。并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