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0707511/2022-00033
  • 上街区应急管理局
  • 防汛,黄色预警
  • 2022-07-15
  • 2022-07-15
上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黄色预警行动的通知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市气象局2022年7月15日10时15分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上街区近1小时已出现30毫米的短时强降水,预计未来6小时,上街区降水量将达50毫米以上,请注意防范短时强降雨引发的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

为切实做好本轮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按照《上街区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区防指会商研判,决定于7月15日10时30分启动防汛黄色预警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区防指加密会商,及时掌握汛情险情及各部门工作动态,做好防汛联动保障,加强对镇(街道)防指的指挥调度。

(二)区防指副指挥长、防办主任(分管防汛工作的副区长)在区防指指挥中心指挥,加强与镇(街道)防指的沟通,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加强对河道(汜水河、枯河)的巡查,做好洪水监测、预报及调度工作。

(三)防汛指挥调度专班、河道防汛及山洪灾害防汛专班密切关注水情、汛情、工情、险情,加强河道的洪水预报和汛情研判,提出防御洪水应对措施;加强水利工程巡堤查险、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加强对山洪沟道上下游的洪水监测与预报预警;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山洪泥石流沟道、河道、塘坝及水工建筑物等防汛重点部位、隐患部位的布控;指导受威胁镇(街道)做好防汛紧急避险安置准备工作,遇突发情况及时向区防指报告。

(四)电力通信及交通保障专班指导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做好通信服务保障;及时调整公交运营计划,妥善疏散滞留乘客;疏导积滞水点交通,必要时采取断路、绕行措施;及时通过道路电子显示屏及公交车车站显示屏发布汛情动态信息;国网郑州供电公司上街供电部做好机闸、泵站等重点防汛设施及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外电源)供电保障工作。

(五)地质灾害防汛专班组织专业队伍和群测群防员加密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遇突发情况及时向区防指报告;指导受威胁镇(街道)做好防汛紧急避险安置准备工作。

(六)防汛指挥调度专班、应急救援救灾专班等适时暂停房屋等在建工程施工,做好防倒灌工作;做好人防工事、普通地下空间的防倒灌工作;通知区消防救援大队、镇(街道)防汛抢险救援队伍、民兵应急排以及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救援队伍待命;

(七)防汛物资保障专班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

(八)城市内涝防汛专班加固户外设施,拆除具有重大隐患的室外高处广告牌等不安全设施;组织相关行业加强对水电气热等管线的巡查,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迟关闭道路照明。城市内涝防汛专班、乡镇及农村防汛专班加强对道路桥涵、排水设施、易积滞水点、老旧危房、低洼院落、建筑基坑的监视、巡查,做好人防工事、普通地下空间的防倒灌工作,组织指导受威胁镇(街道)做好防汛紧急避险安置准备工作。

(九)城市、乡村排水系统清淤人员和绿化市容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提前布控,及时采取措施。

(十)安全保卫及交通管控专班负责预测暴雨区交通管控工作,及时疏导车辆及行人,引导相关车辆快速有序通行;疏导易积滞水点交通,必要时采取断路、绕行措施。

(十一)宣传和舆情引导专班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强汛情和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的播报,主动引导舆情,加强正面信息的宣传报道。

(十二)区应急局加强指导各镇(街道)防指的应急救助工作,加强灾情汇总统计和救灾物资调运工作。

(十三)区教育局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暴雨防范工作,保障在校学生安全,视情采取停课措施。

(十四)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采取相应的预警行动。

区防指成员单位、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上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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