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0707511/2023-00033
  • 上街区应急管理局
  • 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 2023-07-12
  • 2023-07-12
郑州市上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2023年7月12日)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郑州市气象台7月12日21时50分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3小时内,上街区降水量将达50毫米以上,请注意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和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

根据最新降雨预报情况,经会商研判,区防指决定于7月12日22时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按照《上街区防汛应急预案》要求,全力做好各项应急响应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区防办常务副主任组织市气象局上街直属分局、区应急局、区农委、区城管局、区资源规划局、区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对镇(街道)防指进行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

二、市气象局上街直属分局加强气象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雨情,做好暴雨灾害气象风险预测、分析、评估,为防汛抢险决策指挥提供信息支撑。

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行业抢险队伍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可能出险的区域,加强巡查值守。

四、电力、通信、能源、城管、交通、公安、卫健、应急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油料、供水、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应急指挥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在重点区域预置应急队伍和装备,及时处置险情灾情。

五、区公安局配合区城管局及时疏导积滞水点交通,必要时采取断路、绕行等管制措施,保障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的通行。

六、发生洪涝灾害的镇(街道)防指及时发布指令,调动各类抢险队伍,安置好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迅速开展救援抢险排涝。区级抢险救援力量协助受影响地区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等工作。

七、加强汛情灾情报告。市气象局上街直属分局每日7时、11时、17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农委每日7时、17时报告水情信息,根据降雨情况适时开展洪水预报;区应急局每日17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区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7时向区防办报告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区防办每日17时向市防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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