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0707511/2022-00046
  • 上街区应急管理局
  •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 2022-03-11
  • 2022-03-11
  • 通知
  • 上应总指办〔2022〕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定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解决突发事件(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热点信息及敏感事件)信息报送存在主体不明确、信息不对称、多头多报、越级报送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报送程序。坚持“边处置边报送、边核实边报告”原则,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进行初报(除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外,不得以个人名义直接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根据事态进展,及时书面续报;处置结束,完成书面终报。涉密突发事件信息按相关保密规定报送。

二、严格报送时限。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照“先电话、后书面”的原则,力争做到15分钟内电话报,35分钟内书面报,做到初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详。

三、严格信息反馈。加强信息沟通、反馈,上级要求核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应立即反馈。区委、区政府领导对突发事件作出的批示或指示,要迅速向有关方面传达、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

四、严格信息研判。对收到的信息认真研判,准确把握报送对象。对涉及社会稳定、网络舆情和热点问题已经可能引发社会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信息,必须及时上报。

五、严格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和处置有关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六、严格责任追究。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中出现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追查相关情况并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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