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0707511/2024-00036
  • 上街区应急管理局
  • 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 2024-07-22
  • 2024-07-22
郑州市上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2024年7月22日)

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郑州市气象台2024年07月22日20时30分升级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郑州市主城区大部已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水,局部100毫米以上,预计未来3小时郑州市主城区、航空港区、上街区所辖乡镇及街道强降水仍将持续,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请注意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城市内涝、中小河流洪水等次生灾害。当前我区已经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根据《上街区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综合会商研判,区防指决定于7月22日20时50分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进入临战状态,严格落实“123”“321”防汛工作要求,增强防汛紧迫感和责任感,吸取上一轮降雨防范应对过程中的教训,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提前将抢险救援装备和队伍预置到位,提前转移受威胁区群众,坚持严防严控,确保对安全度汛风险的警惕性不降低,对防范应对工作的要求不降低,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附件: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区防办常务副主任或其委托的负责同志,组织市气象局上街直属分局、区应急局、区农委、区城管局、区资源规划局等相关部门会商,对镇(街道)防指进行动员部署。

二、区防办专职副主任或当日带班领导在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

三、区防办发布应对工作通知,督促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和镇(街道)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防范应对,并将落实情况报区防办。区防办成立督导组,指导、检查各相关单位备汛措施落实及汛期暴雨洪水防范应对等工作。

四、市气象局上街直属分局加强气象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雨情,做好暴雨灾害气象风险预测、分析、评估,为防汛抢险决策指挥提供信息支撑。

五、区防指各成员单位依据防汛职责,视情启动部门、领域或行业防汛应急响应。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六、电力、通信、能源、城管、交通、公安、卫健、应急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油料、供水、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应急指挥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在重点区域预置应急队伍和装备,及时处置险情灾情。

七、区防指各成员单位、镇(街道)、村(社区)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24小时值守;抢险救援队伍严阵以待,确保险情、灾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八、发生洪涝灾害的镇(街道)防指按照本级防汛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发布指令,安置好转移避险群众,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根据洪涝灾害发展和处置情况的研判,必要时请求区防指进行支援。

九、加强汛情灾情报告。市气象局上街直属分局每日7时、17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农业农村局每日17时报告水情信息;区应急局每日17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区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7时向区防办报告工作动态,必要时,各单位随时报送工作动态、灾情等信息。区防办每日17时向市防办报告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