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0707511/2024-00038
  • 上街区应急管理局
  • 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 2024-07-26
  • 2024-07-26
郑州市上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2024年7月26日)

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据市气象局预报,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已于25日夜间在福建沿海登陆,预计登陆后穿过福建深入内陆,逐渐向偏北方向移动。受其影响,7月27日至28日郑州市有大到暴雨,伴有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过程累计雨量40-70毫米,局部80-11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30-50毫米。为做好第3号台风“格美”强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根据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要求和《上街区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综合会商研判,区防指决定于7月26日15时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123”“321”工作要求和省市区关于防范应对第3号台风“格美”工作部署,紧盯城市内涝、地下空间、老旧房屋、涉电公共设施设备、汜水河、地质灾害、淤地坝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提前预置抢险救援装备和队伍,落实落细各项防汛、防台风措施,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情、水情、汛情发展,做好巡查防守、群众转移、抢险救援等工作,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行动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区防指副指挥长、区防办常务副主任组织市气象局上街直属分局、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对镇(街道)防指进行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

二、区防指副指挥长、区防办常务副主任在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

三、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市气象局上街直属分局等单位视情派员进驻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联合值守。

四、区防办发布应对工作通知,督促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和镇(街道)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防范应对,并将落实情况报区防办。区防办成立督导组,指导、检查各相关单位备汛措施落实及汛期暴雨洪水防范应对等工作。

五、市气象局上街直属分局加强气象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雨情,做好暴雨灾害气象风险预测、分析、评估,为防汛抢险决策指挥提供信息支撑。

六、区防指各成员单位依据防汛职责,视情启动部门、领域或行业防汛应急响应。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七、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行业抢险队伍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可能出险的区域,加强巡查值守;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区防办。

八、区公安局配合区城管局及时疏导积滞水点交通,必要时采取断路、绕行等管制措施,保障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的通行。区住建局(交通局)及时调整公交运营计划,必要时增加运力,妥善疏散滞留旅客。

九、电力、通信、能源、城管、交通、公安、卫健、应急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油料、供水、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应急指挥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在重点区域预置应急队伍和装备,及时处置险情灾情。

九、区防指各成员单位、镇(街道)、村(社区)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24小时值守;抢险救援队伍严阵以待,确保险情、灾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十、发生洪涝灾害的镇(街道)防指及时发布指令,调动各类抢险队伍,安置好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迅速开展救援抢险排涝。区级抢险救援力量协助受影响地区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等工作。

十一、加强汛情灾情报告。市气象局上街直属分局每日7时、11时、17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农业农村局每日7时、17时报告水情信息,根据降雨情况适时开展洪水预报;区应急局每日17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区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7时向区防办报告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区防办每日17时向市防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