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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6-02
  • 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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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处非领办〔2020〕1号
上街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推进非法集资源头治理,定于6月份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今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国家、省、市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提高接受度。

各镇(办)、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制定方案,加强宣传月安排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资源和人员配备;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月工作,并建立部门联系机制,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

二、紧扣主题,提升宣传效果

要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将宣传月活动与抗击疫情有机结合,积极整合资源,教育群众在防疫抗疫同时守护财产安全,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心理预期。

(一)突出宣传重点。要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要针对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学生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要着眼重点区域,对社(村)区、商务写字楼、高新区、“新型金融集聚区”等非法集资易发地区,车站广场、市场商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

(二)拓宽宣传渠道。要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地铁移动媒体等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全年电视宣传时间不少于6个月)。要积极拓展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自媒体渠道,扩大宣传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要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发挥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三)丰富宣传形式。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提升宣传效果。要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

(四)加强涉非广告监管和举报奖励力度。要加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方式的宣传,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持续推动风险排查和基层网格化治理,深化群防群治。持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封堵涉嫌非法集资的资讯信息,从源头上杜绝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出现。要及时开展风险提示,针对苗头性风险,解读有关法规政策,专题发声、警示风险。

三、加强联动共享,健全长效机制

各镇(办)、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以宣传月为契机,推动全年宣传工作持续开展,做好针对性宣传。要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普法宣传、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保护教育宣传等的协同配合,推动宣传覆盖面不断扩大。要推动防非宣传纳入本辖区、本行业宣传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水平。

请各镇(办)、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建议等,于7月15日前报送区处非办(联系人:赵艳锋,电话:85130567)。

 

附件: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020年6月2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