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掌握我区两类机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两类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和风险防控能力,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开展2020年度全区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经省金融局批准设立、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通过2018年度行业年审的两类机构。
二、检查内容与重点
本次现场检查重点是2019年度两类机构资金使用和业务开展情况。如有必要,时间跨度可延伸至检查日。
(一)两类机构管理情况
1.基本证照情况:重点检查两类机构现状与行政许可事项是否一致,即营业执照与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一致,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经营地址与监管部门审批是否一致,高管人员现状与监管部门审批是否一致,经营场所设置及标牌、标识是否符合有关监管要求。
2.财务及档案等基础管理情况:检查账册是否完整,账单、账证、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借用股东、员工等个人账户进出公司资金;是否存在大额现金收付现象;银行账户明细对账单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足额提取各项准备金。
3.涉黑涉恶问题检查:检查是否在经营过程中利用黑恶势力协助非法放贷、暴力催收等。
(二)融资担保机构
1.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检查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在位及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挪用和抽逃现象;检查融资担保机构与个人账户交易情况,特别是与担保业务无关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固定资产和银行存单等流动资产用于与担保无关的抵(质)押情况;检查客户保证金监管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实行了专户管理,是否建立客户保证金收取、归还、结存管理台账,是否存在挪用客户保证金或到期不归还客户保证金情况。
2.融资担保和投资业务情况:检查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行为,特别是有无开展禁止性业务;检查是否存在超放大倍数、超比例担保、超比例投资、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等;融资担保和投资业务是否合同齐全、程序规范;尽职调查和保后管理等重要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3.《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检查:检查变更备案事项是否依法合规,备案情况是否与公司实际情况一致。
(三)小额贷款公司
1.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信息监管平台上线运行情况:检查是否按照省金融局要求落实账户管理服务主办银行制度;是否按照监管系统运行要求进行信贷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录入和数据上报;是否建立专用电脑、专人负责、适时在线、适时上报等常态化运行机制。
2.实收资本情况:检查注册资本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对外投资,违规转让质押或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委托贷款、投资等形式挪用、抽逃或变相抽逃问题;是否存在吸收或变相吸收社会存款、未经批准向股东借款或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等情况。进行内外账务核对,确保相符,如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现金结算,则应对现金库存与账面余额进行核对,并检查是否存在利用现金结算违规经营和规避监管情况。
3.合规经营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超出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及核定行政区域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账外经营;是否开展对外担保;是否向其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贷款;是否存在未经审批向股东借款;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是否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贷款发放和回收是否通过主办银行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应收账款是否存在与经营范围无关情况等。
三、组织形式与时间安排
(一)组织形式。我中心将深入被检查企业,全程负责现场检查工作,选聘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现场检查。
(二)时间安排。2020年 8月-9月
(三)检查方式。主要采取监管约谈、现场察看、审查账册和走访有关受保或贷款企业等方式开展。1.监管约谈,主要听取两类机构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2.现场查看,主要查阅公司章程、制度、会议记录;核对股东、董事长、高管人员以及工商注册信息。3.审查账册,按照检查内容对两类机构资金使用情况、合规经营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及日常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审查。重点查看两类机构的会计账簿、银行账户明细对账单、有价证券及权证、业务台账及相关资料。4.走访有关受保或贷款企业等,主要采取书面、电话、上门等多种形式对两类机构客户和合作银行进行走访,了解业务真实性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操作、严格检查。参加检查人员要认真对待此次检查,检查内容不得疏漏。现场检查必须做电子文本工作底稿,记录详细检查事项,并对反映相关问题的材料予以复印作为检查材料附件,对现场不能定性的问题应带回,由检查组集体研究。检查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合规操作,要严守检查秘密,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二)着眼监管、加强应用。检查结束时,我中心将下达监管意见函,指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督促两类机构开展整改并进行整改验收。本次现场检查,凡是未提交公司自查报告、不配合或拒绝检查,以及对检查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情节采取强化监管及行政处罚措施、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情节严重的可报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吊销其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或取消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
(三)加强组织,周密实施。辖内各两类机构要提前做好检查准备工作。1.要根据检查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本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出纳参加既定时间的现场检查。原则上检查期间上述人员不准请假。2.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准备基础材料。提供最新工商登记信息,工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复印件,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录,以及2019年度内变更事项批复或备案等基础性材料。3.提前明确检查材料。提供2019年度总账、银行帐、日记账等会计账册,2019年度会计审计报告,所有账户2019年1至12月份明细对账单,资金托管协议,融资账户明细(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业务台账(包括客户名单、合作银行名单、联系方式)以及检查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采用电脑记账的,须提前打印整理。4.提供银行账户信息表(基本户银行打印),企业征信报告(当地人行征信中心打印)。
附件:1.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表
2.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表
郑州市上街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