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街区融资业务内部监管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街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各小额贷款公司:
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切实加强对金融和融资业务内部监管进行监督的相关通知要求,根据《郑州市融资业务内部监管监督实施方案》(郑政金〔2018〕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辖区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业务监管,避免出现监督“真空”、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8年6月20日
上街区融资业务内部监管监督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切实加强对金融和融资业务内部监管进行监督的相关通知要求,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为引领,以避免出现监督“真空”、聚焦防范重大金融风险为目标,确保上街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区金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抓手,认真履行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委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进监督全覆盖。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通过督促金融机构内设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化解,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二、组织领导
根据市政府金融办工作部署,区金融办成立融资业务内部监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金融办副主任鲁宁担任,成员由区政府金融办赵艳锋、张娇梅组成。办公室设在区政府金融办金融稳定科,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区政府金融办赵艳锋、张娇梅组成,张娇梅兼任联络员。
三、方法步骤
(一)印发方案
6月20日前,结合市方案制定我区具体实施方案,印发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两类机构”)。
(二)自查自纠
1.摸清风险底数。6月22日前,对辖区内两类机构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业务的资金投向和业务开展情况等经营状态进行分类摸底和汇总,逐户制定整改台账,总结分析两类机构经营形势、研判风险隐患和制定化解措施,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2.自查履职尽责。6月下旬,对履职尽责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一是落实监管制度方面。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两类机构行政审批、巡查约谈、现场检查和行业年审等监管制度,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以痕迹化管理促进工作落实。二是监管业务开展方面。落实国家政策导向,对两类机构开展的不符合政策导向的业务,立即进行风险提示或约谈告诫;注重现场检查或行业年审等监管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两类机构的违法违规业务,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化解;切实将两类机构的各项日常巡查,纳入到内部监管工作始终,做到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常态化宣传引导方面。落实防范和处置两类机构非法集资宣传引导工作,推动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避免两类机构和社会公众掉入“融资陷阱”。四是综合联动打击方面。建立与法院、银行、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打击两类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多部门联动响应、信息互联共享、监管协同和联合惩戒的良好局面。各两类机构要对照上述前三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于6月29前向将自查报告报送区金融办。
(三)制定清单
在自查的基础上,监管部门要列出监管工作中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监管清单,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区金融办于6月底前向市融资业务内部监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结果和整改措施。
(四)整改落实
10月中旬,完成对全区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违规融资业务的清理和整顿,并对违规行为采取警告、限改、罚款、吊销等处罚措施;完成内部监管工作的整改提高,保证各项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四、相关要求
一是形成合力。各两类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加强沟通协调,增进工作合力,努力按照方案明确的目标要求抓好推进,切实发挥好自身的作用。
二是狠抓落实。要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每个步骤、各个环节的落实,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三是务求实效。坚持效果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化解风险,突出把问题弄清、原因找明、措施订实,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在完善制度和消除金融风险隐患上求突破,坚决杜绝监督“真空”。
联系人: 张娇梅
联系电话:0371- 85130567
电子邮箱:sjqcfb@163.com
上街区金融办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