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培育标杆企业。拟定13家重点绩效分级培育企业,按照绩效分级申报要求,根据企业生产工艺,逐项对标对表,帮助企业梳理出与申报标准存在的差距,制定整改计划,帮助企业更准确、更高效地进行绩效评级。2024年,累计开展各类培训2次,4家工业企业通过绩效分级B级审核,1家工业企业通过绩效分级引领性审核。
(二)积极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一是对辖区涉VOCs企业开展活性炭更换专项执法检查,要求新更换颗粒状、柱状活性炭碘值不应低于800毫克/克,蜂窝状活性炭碘值不应低于650毫克/克,累计填写《2024年活性炭更换情况现场核查表》70份,辖区涉VOCs的企业已完成新一轮活性炭更换工作。二是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联合执法大队、各镇(办)积极对辖区涉冷库单位进行排查,现场填写《郑州市冷库情况调查表》69家,进一步将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登记和监管列入日常工作计划,压实环保责任。三是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鼓励全辖区涉VOCs企业开展原辅料替代,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针对性提出治理计划,采取加强过程控制、严查末端治理等方式,提高源头替代率、废气收集率。目前,郑州巨业液压机械有限公司、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2家工业企业已完成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四是开展汽车4S店和汽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及危险废物管理等方面,现场对危废贮存间设置及台账是否规范、完善,烤漆工段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等问题进行检查。目前,累计发现问题3个,全部完成整改。五是高效开展产业集群集中整治工作。围绕工业企业原辅材料替代,VOCs物料储存、转移,生产作业过程有、无组织废气收集治理,涉VOCs固危废管理处置等内容对辖区内工业涂装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相关情况开展详细检查,深入了解企业生产工艺和治理设施达标排放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给予现场指导帮扶,指导企业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尽快完成整改。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工业企业40余家,发现各类问题7个,全部完成整改。
(三)扎实做好秋冬季污染防治工作。一是高质量开展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通过收集多项数据资料、计算污染源排放情况,并结合企业实际,优化调整清单内涉气污染源基本信息及红、橙、黄三色预警减排措施,保障清单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提升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精细化水平。2024年,我区共有476家工业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二是完善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填报审核工作。按照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填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组建专人专班,指导企业逐条信息填报,填报内容做到应填尽填、详实准确。目前,我区433家工业企业全部完成填报。三是开展涉气企业全口径系统填报工作。按照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填报要求,认真指导企业填报全年生产活动情况和污染治理现状情况,重点关注产污环节是否全覆盖,填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进而精准掌握企业污染治理现状,查找污染治理短板。目前,已完成审核重点涉气工业企业194家,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减排提供支撑。
(四)深入推进污染物减排。一是深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按照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标准,对辖区两个水泥行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及运输过程进行了全面检查,逐一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按照源头防控、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的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制定整改提升计划,切实提升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全工序、全流程治理水平。二是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控制。配合省、市完成对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碳排放数据管理现场核查,督促企业依法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做好碳排放权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推动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不断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批流程。对企业填报的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执行标准、排放总量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准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对符合污染物总量审批政策条件的项目做到即来即办,全方位提升为企业服务水平。截至目前,2024年新批污染物总量企业20家。 四是扎实推进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对企业治理工艺、装备质量、控制系统、运行维护、监测监控等重点设施和环节开展全面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治理设施低效失效等问题建立清单台账,根据问题清单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达到“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整治效果。目前,累计收集涉VOCs和锅炉/炉窑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自查表150余份,指导企业整改各类问题20余个。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以“万人助万企”“企业服务日”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帮扶工作,对企业能源类型、污染治理水平、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监管等方面进行精准化、精细化帮扶指导,鼓励企业在保障绩效水平的前提下,对标对表找差距,补齐短板强作为,促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24年累计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2次,解决各类环保问题10余个。二是积极开展中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指导帮扶工作,结合企业实际从符合企业切身利益的绩效分级申报、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等方面入手,特别是对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帮扶,就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的支持方向、申报流程、申报要求及如何更好地包装项目等方面做详细讲解,以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入库为契机。目前,累计开展中央大气资金申报培训会2次,中国长城铝业环保新材料厂已完成中央大气资金储备库入库工作。三是扎实做好2024年排放源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对纳入2023年排放源统计年报和2024年统计季报的工业源及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核查,对企业生产、排污环节及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指导,累计核查工业企业20余家,针对部分企业台账记录不规范,危废种类记录不全等情况,逐一指导企业做好台账存档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