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18-00003
  • 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7-11-21
  • 2017-11-21
河南长兴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条塑编包装袋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1121-2017112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长兴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300万条塑编包装袋建设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长城智能产业园内(租赁原中铝河南分公司已经退出生产系统的电解厂一车间厂房进行建设)

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长城智能产业园内(租赁原中铝河南分公司已经退出生产系统的电解厂一车间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9540平方米,主要建设年产300万条塑编包装袋建设项目,主要设备是拉丝机组、经编机、圆编机、缝纫机等。

 

 

 

 

 

1、废气:项目拉丝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处理,项目外排废气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标准和河南省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

2、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残次品、边角料、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废抹布和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