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18-00014
  • 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
  • 2018-01-17
  • 2018-01-17
河南远大玻璃有限公司年产40万平方米智能化玻璃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117-2018123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远大玻璃有限公司

年产40万平方米智能化玻璃生产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许昌路北侧,丹华路东侧

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许昌路北侧,丹华路东侧,占地面积15738.4平方米,主要建设年产40万平方米智能化玻璃生产项目,主要设备是玻璃平弯钢化炉、开合式合片机、玻璃清洗干燥机、平压机、全自动切割机、夹丝玻璃炉、预热预压炉等。

 

 

1、废气:项目丁基涂布、胶片加热和固化等工序废气经集气罩+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15米高排气筒处理,项目外排废气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磨边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定期与经化粪池处理过的生活污水及冲洗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废玻璃边角料、废胶片、废丝布、沉淀池废渣分类收集暂存,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胶桶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垃圾中转站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