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年8月15日-2018年8月2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 年产30000平方米铝合金门窗、1000吨钢结构及配套加工件建设项目 | 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22号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原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厂区院内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22号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原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厂区院内,占地面积10847平方米,主要年产30000平方米铝合金门窗、1000吨钢结构及配套加工件建设项目,主要设备是组角机、仿形铣床、数控双头锯、多头组合钻床等。
| 1、废气:项目设置切割区域,切割烟尘经脉冲滤芯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主风管+滤芯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由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厂区污水管网排入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原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废金属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乳化液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废焊条、焊渣、废抹布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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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