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年9月30日-2018年10月1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年产15000吨新型陶瓷绝缘体材料项目 | 郑州市上街区淮阳路与安阳路(科学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租用郑州天一光电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淮阳路与安阳路(科学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租用郑州天一光电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6600平方米,主要为年产15000吨新型陶瓷绝缘体材料项目,主要设备是斗式提升机、滚筒拌料机、振动筛、双级反渗透水处理装置、橡胶带式真空过滤机等。
| 1、废气:项目混料粉尘、稳料仓粉尘、回转窑头粉尘、冷却机粉尘、成品仓顶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外排粉尘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窑尾废气经SNCR+旋风收尘+气水换热器+沉降室+脉冲袋式除尘器+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外排废气要求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抽滤废水采用混凝沉淀+砂滤(砂滤罐)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单筒冷却机筒体冷却补充用水,多余的部分和软水制备过程产生高盐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除尘器收集粉尘经集中收集后作为耐火产品外售,废机油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废抹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