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2月6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市新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年产建筑机械设备80套、矿山机械设备30套、污泥处理设备50套生产项目 | 郑州市上街区淮阳路南段东侧、龙江路东段北侧(租赁郑州宝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淮阳路南段东侧、龙江路东段北侧(租赁郑州宝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8240平方米,主要为年产建筑机械设备80套、矿山机械设备30套、污泥处理设备50套生产项目,主要设备是喷漆房、烘干房等。
| 1、废气:项目切割、焊接烟尘经全封闭切割焊接区域+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密闭打磨房+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密闭喷漆房+迷宫式过滤纸箱+玻璃纤维过滤棉+UV光解催化氧化处理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密闭烘干房+UV光解催化氧化处理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外排切割、焊接、打磨、喷漆、烘干废气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金属废边角料、焊渣、废水性漆桶收集暂存后由当地废品收购站回收,废过滤纸箱、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