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19-00059
  • 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9-04-28
  • 2019-04-28
中节能建筑节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工业余热利用供热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9年428-2019年43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节能建筑节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工业余热利用供热改造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新安路与洛宁路(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工业园区)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新安路与洛宁路(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工业园区),为中国长城铝业公司供热余热利用供热改造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建[郑上环建(2018)03号],主要设备是汽驱溴化锂吸收式热泵及其附属设备等。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加强对施工期各项环境管理,尽可能减少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加强施工期扬尘控制,积极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

2.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布置施工营地。

(1)严格控制作业,禁止在12:00—14:00,22:00—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2)尽量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要设置临时声屏障,施工场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3.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管道试压、清洗废水经中国长城铝业公司现有工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平流沉淀+絮凝沉淀),处理后的废水作为补充水回用于浊循环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中国长城铝业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4.施工废弃土用于项目区域绿化用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含盐废水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中国长城铝业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2、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废弃溴化锂溶液集中收集后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