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20-00035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0-01-10
  • 2020-01-10
郑州市裕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原第一分公司)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20110-2020116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市裕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原第一分公司)扩建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金屏路53号(租用郑州市中鑫金结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与登封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218号),占地面积12479.997平方米,主要建设(原第一分公司)扩建项目,主要设备是干燥窑、搅拌机、数控液压摆式剪板机、车床等。

1、废气:项目搅拌产生的粉尘设置密闭操作间+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处理,焊接烟尘设置固定焊接工位+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处理,外排废气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和《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相关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热空气经干燥窑+排气筒处理,外排废气要求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中污染物浓度排放要求和《河南省 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废弃包装袋品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收集后由相关企业回收。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环保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