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0月3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中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年产高强轻型电缆桥架50万米、装配式支吊架10万套、复合型新式母线槽5万米建设项目 | 郑州市上街区锦江南路以南、汝南路东侧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锦江南路以南、汝南路东侧,占地面积16967.08平方米,主要建设年产高强轻型电缆桥架50万米、装配式支吊架10万套、复合型新式母线槽5万米建设项目,主要设备是高强轻型桥架生产线、剪板机、折弯机等。
| 1、废气:项目焊接烟尘经吸尘罩+主风管+脉冲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处理,冷轧板表面处理粉尘经密闭除锈操作间+抽风系统+脉冲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处理,喷涂产生的粉尘经滤芯回收装置+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处理,项目外排废气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固化工序废气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处理,项目外排废气要求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和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废边角料、焊渣和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喷涂工序;废液压油、废机油和废活性炭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废抹布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