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21年6月11日-2021年6月1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玛纳房屋装备有限公司 | 扩建项目 | 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与通航五路交叉口西 | 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与通航五路交叉口西,主要为扩建项目,将刷漆工艺升级为喷漆工艺,对部分机加工设备及焊接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新增生产设备:数控立式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数控龙门加工中心等。 | 1、废气:项目小件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设置密闭焊接房+顶吸罩+负压抽风系统排放;大件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设置密闭焊接房+伸缩吸气臂+脉冲滤芯除尘器+排气筒排放;等离子切割产生的废气经封闭吸风槽和吸风道+脉冲滤芯除尘器+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产生的废气经封闭吸风槽和吸风道+脉冲滤芯除尘器+排气筒排放;抛丸机全封闭抛丸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以上工序外排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限值要求。喷漆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喷漆房+管道+玻璃纤维过滤棉、高效折叠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器+排气筒排放;烘干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烘干房+管道+催化燃烧器装置+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废料、废焊渣和废漆筒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和废切削液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废棉纱、废漆渣和废过滤棉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