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21-0007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1-03-15
  • 2021-03-15
郑州特弗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电气柜箱体和3000套机械零部件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21315-2021319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特弗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5000套电气柜箱体和3000套机械零部件生产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祥云路北侧淮阳路东侧

河南泓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许昌路167号(购买奥克斯科技城一期B02-2-101号厂房),占地面积2459.37平方米,主要为年产5000套电气柜箱体和3000套机械零部件生产项目,主要设备是激光切割机、二保焊、喷砂机和折弯机等。

1、废气: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抽风槽收集后+滤筒除尘器+排气筒处理;设置固定工位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滤筒除尘器+排气筒处理;喷砂工序经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处理;喷塑工序经旋风+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处理,项目外排切割、焊接、打磨、喷砂和喷塑工序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处理,外排废气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排气筒处理,外排废气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限值。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废边角料、金属屑、焊渣和其他工序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喷塑工序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切削液及废切削液桶、废活性炭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