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21-00073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1-02-02
  • 2021-02-02
河南裕达铁路装备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零配件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2122-202127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裕达铁路装备有限公司

年产50万件零配件生产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丹江路58(租赁郑州煤机格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

洛阳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丹江路58(租赁郑州煤机格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占地面积2280平方米,主要为年产50万件零配件生产项目,主要设备是激光切割机、折弯机、立式加工中心等。

 

 

1、废气:设置切割工位,项目切割废气经吸风道+吸风小车+脉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处理;设置固定焊接工位,焊接区废气经可移动伸缩臂及顶吸罩+脉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处理;设置封闭式焊接房,焊接房废气经抽风系统+脉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处理;设置封闭式打磨房,打磨废气经上送风下抽风+格栅及过滤棉+脉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处理;项目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喷漆废气经全封闭喷漆房+上压风+下抽风+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蓄热式催化燃烧+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全封闭烘干房+排风系统+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蓄热式催化燃烧+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及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规定,同时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按照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分配预支的增量指标落实(项目编号:SJ2021005,工业化学需氧量0.048t/a,工业氨氮0.0048t/a )。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废边角料、废焊丝和焊渣收集后外售;废漆桶、废过滤棉、漆渣、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和废活性炭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烟粉尘、含油废棉纱和废手套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环保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