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21-0007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1-02-02
  • 2021-02-02
郑州昌庆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支隐形眼镜盒、瓶盖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2122-202127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昌庆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800隐形眼镜盒、瓶盖生产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丹霞路2号(租赁郑州鹏程置业有限公司1号厂房4层)

洛阳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丹霞路2号(租赁郑州鹏程置业有限公司1号厂房4层),占地面积1070平方米,主要为年产800万支隐形眼镜盒、瓶盖生产项目,主要设备是拌料机、注塑机、冷水机等。

 

1、废气: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抽风装置+UV光解+活性炭吸附+排气筒处理,项目外排废气要求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豫环攻坚办[20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应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不合格品和废包装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环保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