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21-0007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0-12-17
  • 2020-12-17
河南长兴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精细氧化铝自动化生产及微波煅烧工业化应用研究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201217-20201223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长兴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11000吨精细氧化铝自动化生产及微波煅烧工业化应用研究建设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郑州市上街区中铝矿业有限公司院内(租用其公司原炭素厂焙烧车间、生块堆垛、熟料库和办公楼)

中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郑州市上街区中铝矿业有限公司院内(租用其公司原炭素厂焙烧车间、生块堆垛、熟料库和办公楼),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主要为年产11000吨精细氧化铝自动化生产及微波煅烧工业化应用研究建设项目,主要设备微波加热自动化干燥装置、微波自动化煅烧窑炉系统和成型装置等环保辅助设备。

 

1、废气:项目无机膜过滤陶瓷用氧化铝生产线、玻璃用多品种氧化铝生产线和陶瓷用氧化铝生产线各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处理,无机膜过滤陶瓷用氧化铝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密闭收集管道+酸雾净化塔+排气筒处理,项目外排废气要求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项目微波煅烧α氧化铝试验球磨、混料和煅烧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处理,项目外排废气要求符合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规定的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现有污水管网进入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除尘设备收灰尘收集后回用;除铁废渣、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外售;废机油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环保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