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21-00082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0-11-18
  • 2020-11-18
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水泥厂铝酸钙粉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201118-20201124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水泥厂

铝酸钙粉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新安西路54

河南泓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新安西路54号,占地面164669.77m2247亩),本次改扩建利用现有厂区,更换窑内耐火砖,燃料改为天然气;预热器C3C4高镁砖更换为高铝砖、依托现有5#水泥磨,并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工程在现有厂房内新增设备:颚式破碎机、锤石破碎机、成品仓等。。

 

1、废气:项目石灰石破碎、铝矾土破碎、配料系统、生料粉磨入磨、生料粉磨出磨、生料均化库底、生料均化库顶、铝酸钙粉磨机磨头、铝酸钙粉磨机磨尾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处理,回转窑窑头废气经沉降室+AQC锅炉+覆膜滤袋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处理,项目外排废气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印发上街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0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上攻坚[2019]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限值要求;回转窑窑尾废气经SNCR+高效电聚耦合除尘器+SCR脱硝+SP锅炉+新型滤料布袋收尘器处理+排气筒处理,外排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1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关于印发上街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0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上攻坚[2019]4号)文件要求,水泥窑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达到10mg/m335mg/m3100mg/m3以内,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氨逃逸小于5mg/m3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破碎降尘废水和车间堆场降尘废水在后续工序蒸发,不外排;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全部排入中铝河南分公司污水处理厂,全部回用于中铝河南分公司生产工艺,不外排。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4、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和废催化剂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环保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