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22-00007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2-03-10
  • 2022-03-10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22310日-2022316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祥云路东段

河南松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祥云路东段,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主要为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设备:原料筒仓球化炉单筒冷却机振动筛等。

1、废气:回转窑原料投料、提升、原料仓顶酸洗槽投料粉尘回转窑破碎、筛分、副产品仓、缓冲斗提粉尘回转窑均化仓旋转闪蒸干燥机粉尘粗粉均化磨上料斗提、磨头仓仓顶、进料斗提粉尘、粗粉及微粉包装仓斗提、仓顶及仓下包装机粉尘、微粉磨头仓斗提、仓顶粉尘、微粉均化磨缓冲仓顶粉尘、微粉磨出料及气流分级粉尘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项目外排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标准要求。回转窑尾烟气多级旋风+SCR+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表1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Nm3SO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0mg/Nm3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0mg/Nm3,氨逃逸浓度小于8mg/Nm3标准要求。盐酸储罐废气经碱液喷淋塔+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酸洗废水,酸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pH调节池+混凝沉淀)处理后与软水制备浓水一同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原料废包装袋,除尘器收灰尘,废铁屑,污泥,窑皮,废润滑油、废脱硝催化剂,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