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22-0002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 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2-04-26
  • 2022-04-26
郑州郑阀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高品质阀门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22426日-202255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郑阀机械有限公司

年产1万套高品质阀门生产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登封路西、龙江路北

河南松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登封路西、龙江路北,占地面积6713.89平方米,主要为年产1万套高品质阀门生产项目。主要设备:卧式加工中心、焊接机器人、喷砂房、喷漆房等。

 

 

1、废气:项目切割、焊接、打磨工序设置封闭焊接打磨间,经脉冲滤芯除尘器+排气筒排放;抛丸设置封闭抛丸室、喷砂设置封闭喷砂室,经旋风除尘器+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郑州巿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喷塑粉尘经滤芯回收系统+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隧道式固化房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排气筒排放,封闭固化房低风量高浓度有机废气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热风炉配套低氮燃烧器。漆雾经纸板过滤器过滤后与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中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要求(其他炉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高于30、200、300mg/m3,非密闭生产的加热炉基准氧含量按实测浓度计)以及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A级要求颗粒物不高于10、35、50mg/m3(非密闭生产的加热炉基准氧含量按实测浓度计)、《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面凃装工艺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不超过50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表面涂装业”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不超过60mg/m3,建议去除效率不低于70%。封闭加热房内设顶吸罩,隧道式加热房进出口内分别设集气罩,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热风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外排废气需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中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要求(其他炉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高于30、200、300mg/m3,非密闭生产的加热炉基准氧含量按实测浓度计)以及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A级要求颗粒物不高于10、35、50mg/m3(非密闭生产的加热炉基准氧含量按实测浓度计)。

2、废水:项目餐厅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塑粉,废漆渣,切割、焊接、抛丸、喷砂除尘器收尘灰,废塑粉,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废金属屑,废焊丝,废漆桶,废过滤纸板,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废漆渣,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