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22-00023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 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2-06-08
  • 2022-06-08
郑州运达阀门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橡胶密封圈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14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运达阀门有限公司

年产10万件橡胶密封圈生产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锦江南路以南金屏路以东

河南松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锦江南路以南金屏路以东,该项目利用原有厂区,不新增用地,主要为年产10万件橡胶密封圈生产项目,主要设备:密炼机、压型机、燃气蒸馏发生器、硫化机等。

 

 

 

1、废气:项目密炼机、开炼机(压片)、挤出机均设置在二次封闭间内,平板硫化机和密炼机为全密闭结构,顶部设置有排气管,密炼工序收集到废气通过袋除尘器净化后汇入到主管道,开炼机、挤出机上方设置顶吸罩,平板硫化机上方排气孔设抽风管,硫化罐泄压口设置抽风管,经主管道汇集后,采用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碱喷淋塔+排气筒排放;配料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河南省通用行业企业绩效分级A级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要求;二硫化碳、硫化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的要求。蒸汽发生器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5mg/Nm3,SO2排放浓度10mg/Nm3,NOx排放浓度30mg/Nm3)。

2、废水:项目铁磁微电解+混凝沉淀物化处理后的硫化冷凝水和酸碱中和处理后的喷淋塔污水与蒸汽发生器清洗废水、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进入接触氧化池进行生物法处理后与软水制备浓水满足《橡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金属屑、废包装材料、废橡胶边角料及残次品、污水处理设施泥污、软水制备废活性炭、除尘器收灰尘、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和废机油、废导热油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