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23-00002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 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3-01-30
  • 2023-01-30
河南垚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板带箔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23130-202323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垚金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铝板带箔扩建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金屏路49

河南松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金屏路49号,该项目在原有厂区内新建10000平方米生产车间,建设铝板铸轧生产线;在原有车间内新增铝板箔轧生产线。主要设备:熔炼炉、静置炉、铝渣分离冷却机等。

1、废气:项目熔化炉、静置炉和精炼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SCR脱硝装置+耐高温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表1标准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中A级企业要求颗粒物、SO2NOx 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5050mg/Nm3(窑炉烟气基准氧含量12%);HCL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以及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表2标准,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Nm3。上料、扒渣、冷却分离机进出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铸轧液化石油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冷轧工序油雾收集后经油雾回收装置收集后与危废间废气微负压收集后共同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排放;退火炉油雾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排放,冷轧工序油雾、危废间废气、退火炉油雾外排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限值10kg/h及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建议值≤80mg/m3,建议去除效率不低于70%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拉弯矫直清洗废水和碱液喷淋塔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混凝气浮+砂滤)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软水制备浓盐水属清净下水,可直接排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依托现有)处理后与拉弯矫直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和软水制备浓盐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边角料,污泥,废无汞UV灯管,废轧制油,轧制油过滤介质,拉弯矫直清洗液过滤介质,铝灰渣及除尘器收集的铝灰,废活性炭,碱喷淋塔沉渣,废润滑油,废脱硝催化剂,以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