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22-00036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 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2-06-24
  • 2022-06-24
郑州祥昱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改提升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3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祥昱新材料有限公司

郑州祥昱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改提升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科学大道1235号

河南泓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科学大道1235号,主要为技改提升项目,将原有热熔车间中的热熔炉2台移置在工程仓库内,升级改造为碳化硼生产车间;新增隧道窑及污水处理系统1套,本项目改建后年产磨料新材料25000吨,超硬新材料4000吨,碳化硼1000吨。主要设备:球磨机、混料机、压球机、长晶炉等。

1、废气:项目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负压集气装置+酸雾净化塔+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碳化硼长晶炉产生的废气经抽风管道收集+冷凝器+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石油焦破碎工序、上料配料工序、碳化硼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抽风管道+脉冲袋式除尘器 +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碳化硼制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抽风管道收集+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碳化硼长晶炉、石油焦破碎、上料配料、碳化硼破碎、隧道窑、碳化硼制粒产生的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标准要求。碳化硼长晶炉、隧道窑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表1中其他炉窑限值及《河南省2019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研磨水和分级用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酸洗水和清洗水经新增初沉池(加碱)、调节池、絮凝反应池、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熔炼过程冷凝器及除尘收集的粉尘、其他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磁选铁渣、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