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22-00041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 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2-10-17
  • 2022-10-17
郑州玉发精瓷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玉发精瓷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郑州玉发精瓷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西段232号

河南松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西段232号,总建筑面积约35073.5平方米,本项目将现有回转窑及隧道窑进行技术改造和工艺改进,淘汰现有低端多品种氧化铝粉体产品,生产高端电子陶瓷和抛磨材料粉体。主要设备:回转窑、隧道窑、均化仓等。

1、废气:项目原料粉料仓及筛分+原料球磨产生的粉尘均设置封闭式上下料间、集气罩/引风管道,粉尘收集后分别经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匣钵混料、装料粉尘经封闭式卸料间+集气罩+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回转窑进料前混料粉尘经封闭式上下料间+集气罩+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原料仓仓顶粉尘、原料仓中间料仓仓顶粉尘、成品仓接仓粉尘、成品仓粉尘经集气罩+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微粉1号线均化及筛分、微粉1号线料仓,微粉2号线均化及筛分、微粉2号线管磨进出料及仓顶粉尘,球磨及均化车间混料、筛分粉尘经封闭式上下料间+集气罩+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匣钵卸料粉尘经封闭式卸料间+集气罩+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煅烧成品仓下筛分及连续磨气流分级粉尘经封闭式下料及筛分间+集气罩+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标准要求。隧道窑、回转窑烟气经引风机+SCR脱硝+脉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表1标准,颗粒物、SO2、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200、300mg/Nm3(其他工业炉窑基准含氧量:9%)及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A级要求颗粒物、SO2、NOx 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50、100mg/Nm3(其他工业炉窑基准含氧量:9%)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按照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分配预支的增量指标落实(项目编号:SJ202227,工业化学需氧量0t/a,工业氨氮0t/a,非电力氮氧化物0t/a)。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匣钵,不合格品,废催化剂,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