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龙丰农业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注销郑州市龙丰农业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套)农机生产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相关规定,依法注销郑州市龙丰农业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套)农机生产设备生产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郑上环建〔2024〕16号),特此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作废。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