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772/2022-00011
  • 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河长制湖长制
  • 2022-03-28
  • 2022-03-28
上街区开展“清四乱”“三污一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郑州市河长办关于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依照年度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我实际,决定在全范围内的河湖上,续开展“清四乱、三污一净”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方案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和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府组织、河长牵头、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和入河排污口、水中底泥污染、黑臭水体等重点突出问题。突出目标牵引、多措并举、综合施治、确保效果,恢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水生态景象,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美丽上街目标,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河湖环境得到改善。按照“控增量、消存量、严标准、逐步除”的整治思路,持续深入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河湖“四乱”问题,不得出现“四乱”挂帐问题,随时发现随时清理,确保河湖健康运行,环境优美。

河湖水体污除水净。按照“源头减排、过程阻断、末端治理”整治思路,减少工业、农业、生活污染,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和能力建设,提升污水入河水质标准,规范整治入河排污口,做到“污口除”,全面清理河底污泥,实现“底泥净”,严格黑臭水体治理,做到“黑臭”;全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在年度目标值范围内,实现河湖水质干净。

河湖生态持续向好。通过开展河湖“清四乱、三污一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河湖生态持续修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河湖景象常现常在。

三、主要任务

(一)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

1清理整治“乱占”

对于非法围垦河道,违法占用河道的设施、拦河渔具予以拆除清理;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挖的鱼塘予以清除;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束窄河道、影响行洪安全和水生态、水安全的各类经济活动予以整治清理、恢复河道原貌。

2清理整治“乱采”

严厉打击规模性、零星偷采、盗采行为;严格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划定禁采区、规定禁采期、规范公告,加强监管,严禁超范围、超采量、超功率、超时间开采砂石;按照“谁开采、谁清理、谁平复”原则,督促采砂企业对采砂后的河道及两岸进行生态修复,对不按规定修复河道的,依法做出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清理整治“乱堆”

对沿河湖的建筑垃圾、物料、固体废弃物,建立堆放、贮存、倾倒、填埋点位清单;按照点位清单逐个限期清理整治、恢复河湖自然原貌;对于涉及危险、有害废物的,主动向地方政府、有关河长上报,主动协调相关单位予以鉴定,按规定要求予以清理整治。

4清理整治“乱建”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理整治;对未经审批、批建不符、或未按规定施工的违法违规项目,督促项目业主提供论证报告,提交相关部门予以审查评判是否影响防洪、是否符合岸线管控要求、是否为违法建筑,明确是否拆除取缔或整改规范,是否需采取补救措施消除不利影响等。能立即整改的坚决整改到位,难以立即整改的需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限期整改到位。违建项目清理整治后,将垃圾清理出河道范围,不得就地掩埋,推入河道或岸坡,要平顺规整地表,确保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二)河湖“三污一净”专项整治行动

1堵污口

1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

按照“规范一批、截治一批、就地建站处理一批、封堵一批”的原则,结合实际,对全入河排污口展开规范整治行动。对手续不完善的排污口,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实现规范化达标排放;对能就近接入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铺设新管网进行截污纳管入厂处理达标排放;既不能封堵,也不能截污纳管入厂处理排放的排污口,就地建设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既无手续,也不能截流入网和就地建站处理达标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一律封堵。

2清污泥

1)清除河道现存污泥

按照一河一策方案要求,对存在底泥污染的河道进行清理清淤治理,妥善运输和无害化处置污泥,严防二次污染。

2)清除河道内垃圾杂物

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杂物、围垦等进行全面清除,保持河床内干净整洁。

3)清理沿河违建

对河湖管理范围内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全面清理,依法拆除。

3治污水

1)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要求,结合水污染防治攻坚、海绵城市建设,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确保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无问题反弹和返黑返臭现象,且无新增黑臭水体,结合河长制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清”。

2大力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积极谋划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扩建项目,提高污水处理率,加快在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加快落实截污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计划,对雨污混排、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的各类缺陷进行维修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减少污水外渗或河水地下水的倒灌,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加强雨污水管网运行养护,确保排水管道正常运行。

4净水质

1全面推进水系水网建设

完成引调水、循环水系等工程建设任务,加强河湖水系连通,完善现有水资源配置体系,用好南水北调、引黄等过境水,建好水系重大连通工程,进一步健全我现代生态水网体系、补充河湖生态基流,提升河湖水质。

2提高再生水水质标准

积极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水平。

3)做好水质监测

在原有监测断面的基础上,完善河长水质监测断面,提高全河湖水质监测覆盖范围;做好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的研究和分析,每月通报、讲评,把监测数据作为河长考核的基本依据,着力改善河湖水质。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

河湖“清四乱”“三污一净”专项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提请本级河湖长切实履行好河湖长制明确的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对围垦湖泊、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镇办要主动向级河长汇报,并分别积极指导镇(办)级河(湖)长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属地管理要求,落实好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任务。

(二)深入排查

镇办要全面细致调查摸底,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特别是对沿黄发现的“四乱”问题不得隐瞒不报。

(三)协同联动

各单位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于跨行政区河湖,要积极主动对接,按照下游协调上游、左岸协调右岸,水域面积大的协调水域面积小的原则,协同开展跨界水域专项行动。

(五)明察暗访

单位河长制办公室要对区域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督导检查、暗访明察。河长办和相关单位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抽查、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工作组织不力的,将通报、约谈单位及其责任人,并视情况提请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