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41/2022-00011
  • 郑州市上街区教育局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教育信息,特殊教育
  • 2022-06-10
  • 2022-06-10
上街区教育局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儿童)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做好特殊群体学生(儿童)工作的重要批示,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学生(儿童)教育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这个特殊群体健康成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推进教育公平,促进社会文明发展。

二、工作目标

特殊群体学生(儿童)是指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外出务工经商、外来务工人员及贫困家庭的学生(儿童)和残智障(学生)儿童、违法犯罪少年(缓刑)。我们要紧紧依托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力量,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中小学生特殊群体学生(儿童)的合法权益。调动一切教育资源,全面关爱,努力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确保各类学生都能健康快乐成长。

三、工作措施

(一)确立家庭的基础作用

1.明确特殊群体学生(儿童)父母的责任。利用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刊物等有效管道对特殊学生(儿童)父母进行培训和指导,外出务工经商父母外出前由各校明确其监护责任和抚养责任,要求外出家长定期回家,每月写一封家书,每周打一个亲情电话。

2.明确临时监护人责任。要求临时监护人必须保证特殊群体学生(儿童)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并保持与在校老师联系,随时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儿童)校内外表现;

3.对特殊群体学生(儿童)进行亲情、感恩、自立自强教育。由学校组织特殊群体学生(儿童)每个月给不在身边的父母写一封信,汇报学习、生活、思想情况,通过与父母沟通促进特殊群体学生(儿童)心理健康。

(二)强调学校的主体作用

1.从班级、年级到学校都要建立特殊群体学生(儿童)档案,进行档案管理。

2.落实临时监护人,形成邻里管护网。无临时监护人的特殊群体学生(儿童)由学校教师、邻居、亲戚等共同兼任临时监护人,形成一个学校教师、邻居、亲戚组成的管护网络。

3.开展爱心活动。每个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特殊群体学生(儿童)健康(包括心理健康知识小讲座,培养自理能力的重要性及如何培养的教育,如何正确面对寄居生活的教育,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技巧、安全知识等)讲座、“亲情交流日”、“爱心信箱”、“亲情生日贺卡”、“特殊群体学生(儿童)心理咨询”、“爱心夏令营”、“爱心大家访”等活动。要举办“致留守儿童父母一封信”、“小手牵大手”、“临时监护人培训”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4.发挥退休老师的余热作用。学校成立校关工委组织,以副书记或副校长为组长,退休老师担任副组长,走进特殊群体学生(儿童)家庭,与特殊学生(儿童)交朋友,从学生的生活到学习,给予全面的关心和辅导。

5.搭建特殊群体学生(儿儿童)的助学平台。关工委、退教协会动员各村的退休教师参与特殊群体学生(儿童)的教育,帮助解决学习上、行为上、心理上的难题。学校把特殊群体学生(儿童)列为国家助学金和学校爱心基金优先发放对象。

6.做好残智障(学生)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各学校要充分了解本学区内的适龄学生(儿童)的义务教育完成情况,对个别残智障学生(儿童)的义务教育完成情况要建立个人档案,确保随班就读工作顺利开展。

(三)发挥社会的服务作用。

学校要密切联系关工委、妇联、团委、社区、法院、检察院、公安、退教协会等部门,建立经常有效的沟通机制,发挥五老人员、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

各学校要把关爱特殊群体儿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教育局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并把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儿童)工作纳入学校与教师考核,对实施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儿童)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