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辖区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抽取比例见附表。
二、监督检查内容
1.一般血站(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库)、特殊血站(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检查执业资质情况、血源管理情况、血液检测情况、包装储存与运输情况、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等。
2.单采血浆站。检查单采血浆站执业资质情况、献血浆者管理情况、检测与采集情况、血浆储存与供应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等。
3.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出入库,临床输血)等。
三、结果报送要求
于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血液监督抽检信息报送工作,并将相关填报数据报送市卫生监督所。
附表:1.2025年血液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5年血液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