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41/2015-00030
  • 郑州市上街区教育体育局
  • 体育宣传
  • 2015-12-24
  • 2015-12-24
体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体育系统的共同努力下,体育行业第五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我国体育事业不断进步和体育法治建设不断加强的过程中,作为其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体育法治宣传工作为提高体育系统和全社会的体育法治意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全国体育系统通过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法、懂法、用法的水平整体上得到了较大提高,依法治体进程推进了一大步。五年来法治宣传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为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继续在体育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于建立体育系统普法的长效机制,推动普法与体育工作实践有机结合,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促进建设体育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体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体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体育事业的重点目标和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体育强国的新要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体育工作实际相结合,围绕重点、突出特色,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体育强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体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律,广泛系统学习体育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体育系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的环境。

体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在全行业、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建设体育强国的总体目标,为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增强体育系统法律意识、提高全行业法律素养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特别是针对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体育行业的特殊人群,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体育行业特色。

二、主要任务

(一)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体育系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在全行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体育系统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为核心的体育法律法规。《体育法》是体育行业的基本法,要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学习宣传以《体育法》为核心的体育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体育系统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体育系统形成尊重法治、履行法治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体育队伍的法律素质。

(五)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体育行业从业人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反兴奋剂条例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丰富普法形式。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人群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推动普法向体育系统各部门、各领域延伸,大力加强各级体育部门、各级运动队、体育运动学校的法治宣传,努力消除普法死角盲区,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根据各单位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继续深入开展“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对象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三)深入开展体育行业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思想政治教育,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项目管理人员、体育社团工作人员、体育经营单位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各级体育部门要根据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的特点,进一步明确法治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治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治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努力实现法治教育的系统化和科学化。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体育行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制定的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和表彰。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国家体育总局将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体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当地体育事业发展实际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察等制度。除做好本地区体育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外,还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体育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察。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体育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抓好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各级体育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引导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节目、专栏,结合体育活动实践,利用全民健身日、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等各类活动和赛事的举办,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深入浅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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