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55/2026-00003
  • 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就业补贴
  • 2026-04-07
  • 2026-04-07
就业补贴

一、社保补贴

(一)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

社保补贴: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对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中小微企业,按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二)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上街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6506691

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

(1)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2)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就业困难人员首次申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现行补贴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保底基数缴费标准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每人只能在就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申请一次,不可重复申请。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上街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6506691

三、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

(一)开业补贴

1、补贴范围和标准

在上街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郑州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郑州户籍的返乡入乡农民工(以下简称“返乡入乡农民”)、退役军人

2、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上街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8121762

(二)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

1、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

在上街区创业的郑州户籍返乡农民工,初始创业办理《营业执照》、有固定营业场所、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目前仍在经营。应当提供企业近6个月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经核查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创业者本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18年5月27日以后)。

2、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上街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8121762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