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5995735/2020-00050
  • 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价格,收费
  • 2020-05-15
  • 2020-05-15
  • 通知
  • 上发改〔2020〕31号
郑州市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街区新汽车站客运北站站内广场停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郑州市上街区新汽车站客运北站

根据《郑州市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试行)》(上发改统〔2014〕13号)文件,以及《郑州市上街区顺达汽车站有限公司关于站内广场收取停车费的申请》(郑上汽〔2020〕6号)文件,为保持我区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的统一性,经研究,对上街区新汽车站客运北站站内广场停车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存放(不包含摩托车)不再区分白天、夜间,计费模式统一为按2小时计费,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摩托车、非机动车存放每天7:00点至21:00点执行白天收费标准,21:00点以后至次日7:00点以前执行夜间收费标准。

二、机动车(含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30分钟以内,免收一切费用。

三、小型汽车存放收费标准:首2小时,3元/次;以后每2小时,1元/2小时。

四、大型汽车按照小型汽车的两倍收费。

五、摩托车存放收费标准:白天 1元/次,夜间 2元/次。

六、非机动车(含三轮、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存放收费标准:白天  0.5元/次,夜间  1元/次。

七、你公司收费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车辆存放场所入口处和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用标价牌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免费存放时限、收费依据、12315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郑州市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试行)》(上发改统〔2014〕13号)文件中的其它规定继续有效,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九、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上街汽车站站内广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表

 

                     2020年5月15日

 

附件:

 上街汽车站站内广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表

类型

时间

计费

单位

收费

标准

备注

小型汽车

2小时

3

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

以后每2小时

/2小时

1

大型汽车

按照小型汽车收费标准的两倍执行

摩托车

白天

/

1

白天:7:00—21:00

夜间:21:00—次日早700

夜间

/

2

非机动车(含三轮、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

白天

/

0.5

夜间

/

1

注:停车不足30分钟的免收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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