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5995735/2020-00060
  • 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价格,收费
  • 2020-07-20
  • 2020-07-20
  • 批复
  • 上发改〔2020〕51号
关于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自有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

根据你单位申请,为解决你医院看病停车难问题,依据《郑州市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试行)》(上发改统〔2014〕13号)文件,经研究,对你单位自有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白天:首小时5元/次,以后每小时,1元/1小时。

2、夜间:10元/次。

3、停车30分钟以内的,免收一切费用;军警等特种车辆免费。

4、白天除首小时外,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5、每天7:00点至19:00点执行白天收费标准;19:00点至次日7:00点以前执行夜间收费标准。

二、有关要求

1、就诊患者可凭当日就诊发票,免交当日4小时停车费用;住院患者可凭住院证明或当日收费清单免交当日停车费用。

2、你单位应制定出详细的跨区间停车收费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与投诉。

3、你单位应在车辆存放场所入口处、收费地点及停车场内部的醒目位置,用标价牌标明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价方法、免费存放时限、免费存放要求、12315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做好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4、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用期一年。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