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5995735/2020-00076
  • 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物价,价格
  • 2020-12-02
  • 2020-12-02
  • 批复
  • 上发改〔2020〕80号
关于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院内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

根据你院申请,以及近段时间你院院内停车场运营情况,为解决你院停车位被外来车辆随意占用患者停车难问题,按照“优先满足患者停车需求,合理利用医院停车资源”的原则,依据《郑州市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试行)》(上发改统〔2014〕13号)文件,经研究,对你院院内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每次停车时长在1小时(含1小时)以内的免费;

2、每次停车时长超过1小时的,3元/首2小时,以后每2小时,1元/2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

3、门诊患者可凭当日就诊凭据,住院患者可凭住院证明或当日“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免缴当日停车费用。

二、相关要求

1、你院应当在车辆存放场所入口处、收费地点、停车场内部等地方的醒目位置,用标价牌标明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价方法、免费存放时长、免费存放要求、12315价格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做好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用期一年,《郑州市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自有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上发改〔2020〕51号)文件同时废止。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