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天伦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街区工商业销售价格调整的备案》收悉。鉴于你公司为保障冬季供暖需求及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积极协调争取多方气源,致使非居民供气成本大幅度上升情况,根据相关价格政策规定,“采暖期间,按照国家天然气门站价格相关规定,根据燃气企业实际购气成本,及时疏导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前需到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要求,比照郑州市市区非居民天然气备案价格,经我委审核,同意你公司2020年—2021年采暖季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执行申请备案价格:
1、四季均衡用户按3.29元/立方米执行;
2、冬季采暖用户按3.53元/立方米执行;
3、学校采暖用户按居民用气第二阶梯价格3.35元/立方米执行。
以上价格执行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