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敬老院:
你院《关于制定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上敬〔2024〕8号)收悉,根据《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发改收费〔2021〕613号)文件规定,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程序,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对郑州市上街区敬老院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床位费
1.多人间500元/床·月;
2.标准间600元/床·月;
3.单间1000元/床·月。
(二)护理费
1.自理型护理400元/人·月;
2.介助型一级护理700元/人·月;
3.介助型二级护理1500元/人·月;
4.介护型一级护理1900元/人·月;
5.介护型二级护理2300元/人·月。
二、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度收取,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其他事宜按照《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发改收费〔2021〕61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根据有关规定,对入住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年人实行免费政策。
四、你院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此批复自2024年6月14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执行期满前两个月,由你院根据实际运营情况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郑州市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上街区民政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