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郑州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打造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制定本细则。
一、抽查对象
由上街区发改委完成项目审批且已开工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抽查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七条“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抽查人员
区发改委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日常监管工作人员,每次不少于3人,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任组长。
四、抽查计划
每半年一次作为抽查检查工作周期。每次抽查检查的项目为已完成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开工情况适时开展抽查。
五、抽查比例
抽查库总数的20%-30%。
六、抽查内容
(一)政府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情况;
(二)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三)通过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