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郑州市上街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郑州市上街区2026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郑上双随机办〔2026〕1号)工作安排,我中心相关制定了《2026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区房产中心2026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郑州市上街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0日
附 件
区房产中心2026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序 号 | 行业 | 联合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 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关联信用监管规则 与抽查比例 | 检查时间/频次 |
1 |
房地产开发 |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 | 房地产开发资质、项目手册、商品房预售、预售资金监管等开发经营行为的检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1.市住房保障局拟定全市检查工作方案,市内五区由市级抽取,并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2.各县区(市)住房保障部门依据市局活动方案,根据本地工作实际,自行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 1.对高风险市场主体按不低于20%比例抽取、低风险市场主体按照不低于5%比例抽取。2.各县区(市)住房保障部门自定抽取比例。 | 9-11月 开展一次 |
市场监管部门 | 广告发布行为的 检查 | |||||||
2 | 房地产经纪 |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 |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房源发布等事项的检查 |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 |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1.市住房保障局拟定全市检查工作方案,市内五区由市级抽取,并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2.各县区(市)住房保障部门依据市局活动方案,根据本地工作实际,自行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 1.对高风险市场主体按不低于20%比例抽取、低风险市场主体按照不低于5%比例抽取。2.各县区(市)住房保障部门自定抽取比例。 |
9-11月 开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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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企业公示信息检查 | |||||||
3 | 物业服 务 |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 | 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合同备案、装修登记制度等事项的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引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处理情况监督检查 | 物业服务企业 |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由市级计划覆盖,名单由市级统一抽取,各有关单位按属地落实检查任务。 | 对高风险市场主体按不低于20%比例抽取、低风险市场主体按照不低于1%比例抽取。 | 一年/一次 |
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行为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