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17-00060
  • 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 “双随机、一公开”
  • 2017-05-10
  • 2017-05-10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监察大队、监测站:

现将《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5月10日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上街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上依法行政领办〔2016〕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工作,规范日常环境监管,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6〕1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公开公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精简高效”的要求,全面实施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以下简称“随机抽查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创新环境监管模式,建立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

(二)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事业对象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精细化监督管理。

(三)将环境监管信息融入全区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快形成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高天宝

副组长:牛玉凤、付覃诚、郭  磊、秦晓吾、郑惠英

        陈纪晓  

成  员:孙  岩、吴立军、贾亚楠、石晶晶、车少华、赵炜洪、陈权兵

随机抽查工作组负责全局随机抽查的统一指挥协调、制定相应的工作机制以及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随机抽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危废科,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确定抽查内容随机抽查工作对象为已纳入区环保系统数据库的所有监管对象。①重点排污单位抽查比例:每季度对本辖区25%以上重点环境监管对象进行抽查(原则上对本辖区重点环境监管对象应保证当年检查一遍)。②一般排污单位抽查比例:按照1:3(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③特殊监管排污单位抽查比例:对本辖区25%的特殊监管排污单位进行抽查。④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停放地抽检。⑤机动车排放污染物道路抽检。

(三)建立“两库一单”①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以环保系统为基础数据库,及时更新基础数据库污染源台账信息,加强基础数据库的日常操作和管理。②建立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更新人员信息。③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点对被抽查对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④实行动态管理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四)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结合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合理调配现有环境监察资源,健全环境监察人员名录库,实现环境监察人员的随机选派。随机抽查对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五)加大查处力度,建立与社会信用体系接轨制度。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环境监管对象立即改正,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环境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对连续三年评为环境诚信等级优良的监管对象,可确定一定期限内免于抽查。

(六)建立随机抽查保密制度,严守保密规定。制定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规定。在现场抽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对象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环境监察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七)强化联动抽查,提高执法效能。做好现场随机抽查和局督查、镇(街)网格化工作的结合,形成上下联动;环境监管对象涉及多个检查事项的,可结合实际工作,根据《郑州市上街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街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通知》的精神,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开展联合抽查。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抽查或多头抽查,形成左右联动;按照监测监察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在对被抽查对象进行监察时,选择部分抽查对象进行现场监测,形成监测和监察联动。

(八)建立抽查信息公开、信息共享制度。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能职责。推广随机抽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造性的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环境监管,提高执法效率。局属各科室、监察大队、监测站要明确各自的职能职责并派专人做好随机抽查的全面实施和配合工作,报随机抽查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二)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公平、有效、透明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责任。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随机抽查工作任务和步骤,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加大随机抽查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和微信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环境监管对象主体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群众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加强环境执法人员培训,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妥善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企等问题。

(四)确保信息畅通,按时上报信息。在实施随机抽查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情况、问题、难题要随时与市环保局进行沟通汇报,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及时解决相关问题。上报的相关信息数据,要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避免误报漏报瞒报谎报等现象发生。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