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772/2024-00008
  • 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4-03-20
  • 2024-03-20
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推进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监管创新,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现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农业、农机、畜牧、水利等所有的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

(二)坚持规范透明。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

(三)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确性。按照抽查计划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具体问题要有针对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处理。

三、工作目标及任务

通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实现阳光监管,杜绝随意检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本区域内农业农村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一)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各相关科室要于2024年3月22日前结合本科室权责清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分类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和规范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抽查监管工作平台向社会公布。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各相关科室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科室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完善与抽查事项、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检查对象属于市场主体的(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要与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的市场主体统一信用代码、市场主体名称、地址等信息保持一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包括所有相关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检检查专业性。

相关科室要于2024年3月22日前建立“两库”,并将相关信息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汇总上报(附件1、附件2、附件3),并根据监管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分类准确、全面覆盖、更新及时。

(三)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各相关科室要结合监管事项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备案,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在制定抽查计划过程中,根据实际确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积极参与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四)依法依规履行随机抽查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要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进度,适时安排随机抽查工作,确保年度工作计划有效实施。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的,要及时移交业务监管科室,依法立案查处。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执法检查时,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出示执法证件,并填写实地执法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由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市场主体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执法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要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加大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力度。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要在抽查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省级平台,及时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并上报本单位备案,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六)兼顾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检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受理科室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抽查检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严格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检查执法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措施;也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及时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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