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制定说明
发布时间:2018-01-30 发布机构:上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2017年7月代拟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现就有关制定问题做以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事关国家文化安全和政治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16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20号),2016年12月,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6〕62号),对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做出了明确部署。

    郑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定位和特殊的地理位置,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任务重、困难多,责任重大。几年来,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扫黄打非”工作摘掉了困难城市、问题城市的帽子,文化市场呈现平稳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是,在当前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形势下,文化市场发展与管理面临许多新形势新要求。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拓展,行政执法体制、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改革逐步深入,文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各类文化市场主体迅速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大量涌现,多元文化思潮挑战频现,迫切需要创新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二、重要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20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6〕62号)精神和前期调研情况,结合省委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督导组对我市的督导情况和我市实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起草《关于进一步深化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之后,多次讨论、数易其稿、最终成型。实施意见共分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主要阐述了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和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在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该部分包含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等三项内容。

    (二)工作任务

    主要阐述了改革的基本要求和总体任务,该部分包含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适用范围、完善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健全综合执法运行机制、规范综合执法制度机制、确定综合执法机构设置、编制和人员、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促进综合执法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综合执法保障水平、强化综合执法考核、推动综合执法相关立法等十一项内容。

    其中在“同城一支队伍”的设置上,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实行整合加挂牌子的模式。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名称为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机构名称为XX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各开发区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名称为“XX(开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辖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各开发区新组建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挂“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XX(开发)区大队”牌子,大队长任命前须征求市文广新局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意见,并报市文广新局备案,其执法工作接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业务指导,做到工作任务统一协调、业务建设统一标准。市文物市场稽查大队加挂“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文物执法大队”牌子。

    (三)保障措施

    主要阐述了改革的牵头单位、时间节点、督查督办单位等,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在省委省政府规定的时间内,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该部分包含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两项内容。

    三、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28日下午,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建国专题汇报了我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对《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

    四、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情况

    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起草《关于进一步深化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之后,先后召开了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文广新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市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三次讨论会,征求意见建议,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随后,于9月1日在嵩山饭店召开的郑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文物局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实施意见(讨论稿)》进行了专题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随后,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领导指示和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对我市《实施意见》进行了再次修改,将“同城一支队伍”部分进行了充实完善。9月27日,市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我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上报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30日,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批复,提出三点建议。根据省里建议,我们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又一次修改。在再次征求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经领导小组同意,提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五、解读机构和解读人

    解读机构: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解读人:袁文良

    联系电话:6718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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